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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实验小学201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录入时间: 2018-03-21作者: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6】92号)、塘下教育学区《关于印发瑞安市塘下镇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塘教【2016】17号)文件,及学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方案上报教育学区审核备案,招生信息工作全面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指导,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16年秋季招生6个班240名学生。

四、施教区划分

鲍田办事处所属新坊村、凰湾村、鲍一村、鲍二村、官渎村,2016学年官进村原籍一年级新生可以借读我校。

五、招生对象和批次

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无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无法办理但能提供交易税务发票或经公证处公证买卖合同(委托公证无效)。2013年6月30日以后购买的因违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产不受理(2018年开始,违章房产不受理)。

第四批:施教区外拥有瑞安市户籍或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需要借读的适龄儿童。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为拥有塘下镇范围内户籍或房产(提供材料同第三批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凭单位证明和人社局提供调资横表)的适龄儿童、塘下镇范围内的华侨子女(包括监护人在塘下镇);第二轮为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

1.本年度招生,采用前三批同时报名,分批公示,分批录取办法。

2.报名时间:7月8日—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本校校内

4.报名条件: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和其父母(监护人)的房产证均在2016年6月30日前】。

5.报名带材料: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与户籍一致的父母(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由住建部门出具房产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住建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产证未办理的,以住建部门的预售登记证明、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为依据。民间买卖合同需经公证处买卖公证或交易税务发票,否则不作为入学条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到学校报名。

(二)录取:

1.审核:报名截止后,由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并报有关部门复核属实,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第一批次录取:2016年7月10日。招生结果学校及时在校园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ratxsyxx)予以公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3.第二批次录取:2016年7月11日。招生结果学校及时在校园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ratxsyxx)予以公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4.第三批次录取:2016年7月13日。招生结果学校及时在校园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ratxsyxx)予以公示,并在“塘下教育学区”网和“中国·塘下”政务网公示。

5.第四批次招生

若有剩余学额启动第四批次招生。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再启动第二轮招生。

(1)第一轮:

①报名对象:为拥有塘下镇范围内有户籍或房产(提供房产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出具证明:由人社局提供调资横表复印件经单位盖章有效),符合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

②报名时间:第一轮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校内)。

③报名要求:带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与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带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作抵押的,由住建部门出具证明)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房产证则由相关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④审核录取:报名截止后,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本轮招录时,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学校剩余学额,学校予以全部录取;若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摸文的方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摸文录取时间:第一轮于2016年7月18日上午8:30开始在校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第四批次第一轮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微信公众号(ratxsyxx)予以公示,“塘下教育学区”网、“中国·塘下”政务网予以公示。在第四批次第一轮招录之后,若仍有剩余学额,再启动第二轮招生程序。

(2)第二轮:

①报名对象:为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

②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

③报名要求和方法同第一轮。

七、招生注意事项

(一)第三批招生按照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施教区范围内房产证、房产证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未办理的顺序招录【有房产证的,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顺序录取;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住建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开具时间顺序录取;房产证未办理的,以住建部门的预售登记证明、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开具时间顺序录取】。

(二)华侨子女对象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予以落实。

(三)若入学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在第四批次同一轮报名中选报学校超过一所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学校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上报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条件(双证、单证)、家长姓名、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确权时间等。

(五)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学校就读。

(六)2015年6月30日以后所购买房产,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将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七)学校积极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和省财政教科文系统核实户籍证件,正确无误地登记新生主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等。

(八)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6】92号文件)、《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瑞教义【2016】93号文件)、塘下教育学区《关于印发瑞安市塘下镇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塘教【2016】17号文件)执行,并接受塘下教育学区、塘下镇纪委、瑞安市教育局义教科、瑞安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学校咨询电话:66210008

(二)监督电话

塘下教育学区:65353125、65351223   

瑞安市教育局义教科:65651235

瑞安市教育局纪委:66802908 

瑞安市塘下实验小学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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