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批次 | 报名要求 | 材 料 | 报名需带材料 | 报名时间 | 录取时间 |
第一批次 |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2016年6月30前办理)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简称:户籍、房产双证) | 材料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父母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 材料2.与户籍一致的父母(监护人)或本人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由住建部门出具房产证明;房产证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住建部门的收件收据原件为依据;房产证未办理的,以住建部门的预售登记证明、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原件为依据。民间买卖合同需经公证处买卖公证或交易税务发票,否则不作为入学条件。)及复印件。 材料3.《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 材料1.2.3 | 7月8日—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7月10日 |
第二批次 |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无父母或本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简称:户籍单证) | 材料1.3 | 7月8日—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7月11日 |
第三批次 | 施教区范围内其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房产证正在办理及房产证无法办理但能提供交易税务发票或经公证处公证买卖合同。委托公证无效。2013年6月30日以后购买的因违章建筑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产不受理。(2018年开始,违章房产不受理)。2015年6月30日以后所购买房产,房产证无法办理的将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简称:房产单证) | 材料1.2.3 | 7月8日—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7月13日 |
第四批次 (第一轮) | 拥有塘下镇范围内户籍或房产(提供材料同第三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出具证明:由人社局提供调资横表复印件经单位盖章有效)的适龄儿童、塘下镇范围内的华侨子女(包括监护人在塘下镇)。 | 镇内户籍:材料1.3 镇内房产:材料1.2.3 其他情况:材料1.3及其他证明材料 | 7月1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7月18日上午8:30 学校摸文 |
第四批次 (第二轮) | 第二轮为拥有瑞安市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第一轮后还有余额再启动) | 市内户籍:材料1.3 | 7月19日 工作时间同上 | 另行通知 |
施教区:新坊、凰湾、鲍一、鲍二、官渎等五村,官进村原籍学生可借读。适龄儿童: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
学校咨询电话:66210008
瑞安市塘下实验小学
2016年6月20日